北京要求外籍人员提供无犯罪证明以办理就业许可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就业许可证申请人将需要提交由居住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也称为良民证),自7 月 1 日生效,下面是公告的翻译内容:

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申请来华就业(工作)的外籍人员应无犯罪记录,为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外国人在京就业(工作)许可审批行为,从2013年7月1日起,凡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工作)许可的单位,递交材料时须提供申请人居住地的无犯罪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人员;

(二)代表机构中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人员;

(三)持外埠发放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拟转入我 市就业(工作)的人员。

二、证明要求

(一)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如外文需正规翻译公司翻译)

(二)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证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此证书应该显示申请人自18 岁到现在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没有相关条款显示申请人是否需要从他或她以前居住的第三国提供另一份此类证明。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要求将仅适用于初次申请就业许可证,不适用于该证书的申请续期、 修改或每年年检。

其他一些城市,例如苏州市和南京市也已经有类似的要求了。

劳动局的公告是各机构努力的一部分以便于根据新的中国出入境管理法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公告自7 月 1 日起生效。国务院实施细则草案也将允许中国领事馆要求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作为申请签证过程的一部分。

雇主应提前计划申请此类证书,因为颁发证书的时机可能针对不同国家有所改变,再加上从中国总领事馆获得身份认证需要大约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您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