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性配偶签证的可视会议

Google_Hangout_Same_Sex_Marriage-e1376574547202[1]华盛顿尖峰报在8月8日主持了一场关于同性配偶签证的直播可视会议。这个议题是适时的,因为国务大臣凯里刚刚在8月2日宣布:“当同性配偶申请签证时,国务院会采取与审理异性配偶申请签证同样的方式,考虑同性配偶的申请,且此通知立即生效。”

在参加可视会议的专家小组中,包括:美国驻伦敦大使馆的总领事大卫.斯图尔特;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常务董事登.赫夫林;及维护同性恋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权益的倡导者、移民平等组织的法律董事维多利亚尼尔森。

这段长达27分钟的视频,可在国务院的YouTube channelGoogle+page网站上观看。(若你受到强大的中国防火墙的拦截,则需使用虚拟私人网络登录网页观看。)

这里有一些有趣的观点:

  1. F-2J-2 签证:这些签证对F-1学生和J-2交换学者的配偶都是有效的。申请的先决条件,是学校或赞助机构必须签发一份注明配偶姓名的I-20表格或DS-2019表格。国务院现在已经要求学校和机构发布该项通知。
  2. 加急签证申请:国务院会给同性伴侣提交加急签证申请吗?从现实的观点来看,国务院在很长时间内会无意识地拒绝核准该项申请,这样做会给这些家庭造成困难吗?赫夫林关于这个问题没有给予清晰的答案。他仅仅提到领事馆日常会为学生及工作签证持有者(与性取向无关)的孩子提供非移民签证加急服务,以便他们可及时入境美国,如期入读新学年。
  3. 公民联盟:以签发同性伴侣的移民和非移民签证为目的成立的公民联盟会被承认吗?在温莎的高等法院取消了对同性婚姻的限制,但是对国内的同居伙伴关系保持沉默。赫夫林重申国务院的立场,表示会和联邦政府代表通力合作和共同面对这个更困难的问题。这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解决公民联盟如何被看待的问题。尼尔森女士指出,这些配偶应该考虑在有可能享有合法权利的地方缔结合法婚姻。她也提到,在国务院的外交事务手册里有一项法律条款被认可:“普通法律婚姻”在以移民为目的的情况下,在所发生的州就等同于婚姻。关于公民联盟是普通法律婚姻的一场法律辩论就此展开,但是国务院到现在还不接受这种解释。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