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代理婚姻是指结婚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未亲自出席婚礼,而由另一人(“代理人”)代表缺席一方参加仪式。
历史上,选择代理婚姻的原因包括因服兵役、监禁或旅行限制而分隔两地;或者双方居住在无法合法结婚的司法辖区,例如仅允许宗教婚姻的以色列。
新冠疫情期间,封锁及国际旅行限制使伴侣双方更难前往同一地点结婚,因此通过视频会议举行的线上婚礼迅速增加。例如,犹他州允许线上结婚。双方可以居住在州外,结婚许可申请可以电子签名,仪式可通过视频会议举行,双方也可以身处不同地点,包括境外。更多信息请参阅:
线上婚姻运用新技术,解决结婚双方与婚礼主持人无法全部身处同一地点的情况,无需代理人。

犹他州线上婚姻在美国移民法上是否有效?
《移民与国籍法》规定,代理婚姻必须在婚后圆房才有效:
“配偶”“妻子”或“丈夫”一词,不包括因结婚仪式中缔婚双方未亲自在彼此面前出席而形成的配偶、妻子或丈夫关系,除非该婚姻已经圆房。
《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35)条,《美国法典》第8编第1101(a)(35)条。
美国移民法自1924年起就关注代理婚姻,当时“妻子”和“丈夫”的定义排除了因“代理婚姻或照片婚姻”而成为配偶的人。历史上,对代理婚姻区别对待的理由是担心缺席一方无法直接向婚礼主持人表达自愿同意。更广泛地说,国会担心代理婚姻可能并非出于真实结婚意愿。参见 Kathryn Rae Edwards,《将移民与国籍法赶出卧室:废除代理婚姻的圆房要求》,22 Hastings Women’s L.J. 55, 60–61 (2011);Kerry Abrams,《和平渗透:代理婚姻、同性婚姻与承认》,2011 Mich. St. L. Rev. 141。
USCIS承认线上婚姻,只有当双方在仪式期间不在同一地点时,才将其归类为需要圆房的代理婚姻:
线上婚姻是远程举行的婚姻,通常借助电子媒体技术。结婚双方可能亲自在一起,也可能不在一起,且通常与婚礼主持人身处不同地点……如果线上婚姻在签发结婚证的州或国家有效,并且不违反美国、申请人居住州或夫妻将居住州的公共政策,则在移民法上有效。如果双方在仪式期间未亲自在一起,为使婚姻在移民法上有效,双方还必须在仪式后圆房。
6 USCIS-PM B.6(B)(5)(省略内部引注)。
参见I-130表说明第2页(2024年4月1日):如果“您和配偶未双方亲自出席结婚仪式,除非婚姻已经圆房”,否则在移民法上不具效力;6 USCIS-PM B.6(B)(5):“代理婚姻是指缔婚双方在结婚仪式中未亲自在彼此面前出席。”
圆房要求
根据《USCIS政策手册》:
可接受的、证明双方在代理婚姻后已圆房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夫妻在仪式后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且证明上列明双方为父母;
- 证明申请人与外籍受益人在结婚仪式后曾于同一时间身处同一地点的护照或机票;或者
- 仪式后共同居住的证据,例如联名租约或经签署的证人宣誓书。
6 USCIS-PM B.6(B)(5)(2025年11月27日)。
其他圆房证据,以及证明夫妻在婚礼后曾于同一时间身处同一地点、因而具备圆房条件的证据包括:
- 酒店账单
- 合影
- 说明夫妻在婚后发生“夫妻关系”的日期和地点的声明,无需提供露骨细节。
代理婚姻的圆房要求适用于《移民与国籍法》下所有以“配偶”身份获得的移民利益,例如:
- 以美国公民“配偶”的身份申请入籍;
- 以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移民申请主受益人“配偶”的身份取得绿卡资格;
- 以某些非移民身份持有人的“配偶”身份取得非移民签证资格,例如F-1学生、J-1交流访问者、H-1临时工作人员或L-1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结语
其他允许线上婚姻的司法辖区包括乌克兰(仅限乌克兰公民)及巴西(仅限一方居住地且已实施视频会议程序的司法辖区内的民事登记处)。
本所很荣幸曾在美国移民事务中成功代理多对通过代理婚姻或线上婚姻结婚的伴侣,包括同性伴侣。欢迎联系我们,讨论您的案件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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