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由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驻北京办事处重新编写并发布的关于递交I-130表格,即外国人亲属移民申请的指导。这些指导对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网站上的官方指导做出了补充说明。
事先需要说明的是该项指导存在一些错误:
- 指导要求所有以中文语言书写的递交文件都需要中国的公证翻译, 而真正的法规要求的是认证翻译而不是公证翻译,意思是:“任何递交到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的包含外国语言的文件都需要附有完整的英语翻译件,翻译员应当证明翻译件是完整和准确的,并认证其完全有能力将外国语言翻译成英文。”8C.F.R§103.2 (b)(3).翻译员的认证不需要被公证。
- 该项指导陈述了移民申请者必须为“直系亲属”递交申请(包括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但是官方指导没有限制受益者的类别。所以举例来说 ,移民申请者能够递交F1 移民申请(美国公民的21岁或以上的未婚子女),F2A移民申请(永久居民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F2B移民申请(永久居民的21岁或以上的未婚子女),F3移民申请(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或者F4移民申请(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 该项指导还要求移民申请者必须有居留许可或其他在中国居住的长期正式许可,但是移民法并未要求提供这些文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居住”在该办事处管辖权区域内的移民申请者就可以在该处递交申请。“居住”指的是事实上一个人的主要的、真实的居住场所。INA §101(a)(33). 布莱克法律词典用以下的方式描述了区别。“居住通常指作为一名居住者亲身出现在一个指定的地方。”由于法规用直白的字眼将“居住”聚焦于一个人真实的居住地, 所以签证的身份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即使移民申请者在中国持有旅游签证或甚至是非法居留,只要他或她真实居住在这里就应当符合要求。移民上诉委员会特别强调一个人可以在一个地方建立居住地而不管他的签证身份如何。Matter of Blancas, 23 I. & N. Dec. 458 (BIA 2002).
请注意即使指导标注的日期是2012年8月3日,截至2013年8月8日,北京办事处确定这些指导仍然是适用的。
请也参阅境外美国公民提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的问题
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移民局,美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
PSC 461, 信箱50
FPO AP 96521-0002
邮箱地址:DHSBeijing-Cis@dhs.gov
关于申请永久居民的基本信息
谢谢您关于为直系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咨询,我们希望下面的基本信息对回答您所提出的问题有帮助。请理解,每一件个案都是不同的或者取决于您的具体需要或计划,可能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差异,并且我们不可能在这个简短的回应中回答每一个问题。更多的指导、法律信息和申请表格可以在以下网址www.uscis.gov 或 www.dos.gov. 找到。您可以在美国联邦法规(8CFR)找到具体的移民法规,也可以参考《移民和入籍法》;这两份参考文献在美国移民局的网站上都可以找到。对于非常复杂的案子,您应当寻求法律帮助。
国土安全部/美国移民局的驻北京办事处受理来自居住在该办事处辖区内的美国公民递交的直系亲属移民申请(表格I-130和G-325A)(美国移民局北京办事处的辖区包括:国务院规定的直辖市:北京,上海和天津;中国北部省份: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山西;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美国移民局广州办事处负责处理来自上述辖区以外的中国其他省市的申请)。被受理和批准的移民申请将被送往广州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的处理程序。在北京办事处批准I-130申请之后的几个月,广州领事馆将为您的亲属安排签证面谈的时间。关于处理时间的具体信息,您可以联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联系电话020-8121-8000。您也可以访问他们的网站http://guangzhou.usconsulate.gov “移民签证”持有人将在合法进入美国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总的来说,永久居民是指事实上居住在美国的非公民或非美国国籍的人。
您必须亲自到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递交直系亲属的移民申请。
但请注意,如果您没有有效的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Z”工作签证、“X”学生签证,或其他允许您在中国居住的长期官方许可,您应该向对您美国住处所在州拥有管辖权的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递交您的直系亲属移民申请。(请参阅I-130表格的申请指导)。若您没有在中国居住的证明,例如有效的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北京办事处将不能受理您的直系亲属移民申请,而且您的合法居住地决定了有权处理您的申请的办事处。
除了在申请表格的指导上要求的所有支持证据文件,我们还需要您对所有中文书面文件提供中国公证翻译。若除了中文和英语以外,您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文件需要递交,您必须提供出具该文件所在国的大使馆的认证,并提供英文译本。
如果您亲自到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递交移民申请,在递交申请时,我们需要您出示您的护照,受益人的护照和护照首页信息页的复印件。
本办事处不接受直接付款。在您递交申请的当天,您将收到一张支付凭条,然后到美国大使馆的美国公民服务部的收款窗口支付所有申请费。大使馆的收款窗口接受现金(美元或人民币)或由美国银行签发的信用卡支付。
出于安全的考虑,北京办事处不能接待未预约的申请者,您必须事先预约。您可以致电10-8531-3111或发邮件到dhsbeijing-cis@dhs.gov进行预约。
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的地址是:
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移民局,美国大使馆
如果您认为我们所提供的信息或在美国移民局网站上找到的信息不足以针对您的具体情况作出解答,您可以与移民律师联系。政府机构不能为申请者就如何最好地处理其案件提供任何个别或个人建议。我们相信,这里的基本信息应当足够有助于您开始申请程序。您需要的所有表格可以从网址www.uscis.gov下载。.
在您向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提交直系亲属移民申请之前,请核对下列文件清单以确保您的移民申请资料是完整的。
I-130 (外国人亲属移民申请)文件清单
1、请注意在I-130表格上的下列事项(下列事项必须完整填写)。
- B和C部分:移民申请中所显示的受益人的姓名必须和他/她护照上的姓名是一致的。任何曾用名应该在C部分的第7项中填写(曾用名,包括婚前的名字)。
- 在B 部分和C部分的第11项中(前夫/前妻姓名)必须填写。如果在该案中不适用,请填写“没有”。
- C部分的第18项(你的亲属拟在美国居住的地址)必须填写。
- C部分的第20项(如果你的亲属信息不是由罗马字母书写的,请将他或她的名字和外国地址用其母语文字填写),请用汉字填写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包括邮编。
- D部分:你必须回答问题1和2。不能填“不适用”。
- E部分:必须由陈情人(美国公民)签字。
2、申请费(现时为$420美元)。
3、陈情人有效的美国护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提供首页信息页和当前有效的中国签证页)。
4、陈情人的有效中国签证(“Z”或“X”)复印件,和/或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5、结婚证的公证翻译(如果在中国结婚),或结婚证的认证件(如果在美国结婚),或结婚证的领事认证件(如果在其他国家/地区结婚)。如果结婚证在其他国家/地区签发并且是外文,必须附有一份正式的英文翻译件。
6、若适用,提供所有过往婚姻合法终止的证据(例如:离婚判决书和/或死亡证明书)。文件应该是1、公证翻译件(若由中国出具);或2、认证件(若由美国出具);或3、附有英语翻译的领事认证件(若由其他国家/地区出具并且是外文)。
7、也请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和所有离婚证的复印件(如果适用)。原件必须在向美国移民局驻北京办事处递交移民申请时出示。
8、移民申请人和受益人都需要填写G-325A表格(必须完整填写并签字)。关于“申请者最近5年的就业经历”一项,请从最近的就业经历开始列举,如果没有的话如实填写。
- 就业经历也包含学习经历。如果申请者(陈情者或受益者)在最近5年的某时期内是一名学生,请填写学校名称和地址,并且在“职业”栏填写“学生”。
- 如果申请者在最近5年的某时期内为家庭主妇,请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职业”栏填写“家庭主妇”。.
- 在G-325表格上填写的每一个时间段必须是连贯的。
9、陈情人和受益人的个人照片(每人一张,美国护照尺寸的彩色相片,2英寸x2英寸。照片必须是彩色的并以白色到灰白色为背景的完全脸部正面照。从头发顶部到下巴底部的整个头部的高度应该为1 到1 3/8英寸,眼睛的高度从照片的底部往上应为1 1/8 到1 3/8 英寸。你不能佩戴任何头饰,除非你是由于宗教的原因需要佩戴头饰。请使用铅笔或水彩笔,轻轻地将你的姓名写在照片的背面。)
10、受益人的有效护照的复印件(首页信息页)
请注意:除了以上文件,您应递交下列证明文件中的一份或多份,证明您婚姻的真实性:
A、共有财产或房产的证明;
B、显示联名租赁共同居住地的租房协议;
C、显示你们共享经济来源的证明文件;
D、陈情人及其配偶的孩子的出生证;
E、由亲身知晓你们婚姻关系真实性的第三方出具的宣誓书。(每一份宣誓书必须包含宣誓人的姓名、地址,生日和出生地,他或她与受益人和陈情人的关系(若有),并详细说明宣誓人如何获知你们婚姻的完整和详细信息;
F、婚礼的照片,以及在婚礼前后的其他照片;
G、共同旅游的证据:票据的复印件,登机证,等等。显示受益人和陈情人的名字
H、蜜月:你们的蜜月日期,显示蜜月地点、逗留时间的证据;
I、任何其他能够证明你们婚姻持续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翻译
所有非英语的书面文件必须提供翻译。翻译者必须证明他们熟练掌握这 两种语言:
我证明我有能力并熟练掌握英语和______,我已把以上的文件从______翻译成了英文。根据本人的知悉,翻译件是真实并正确的。
签字:
身份证号:
继子女的移民申请
如果美国公民也为继子女提交移民申请,必须单独递交一份移民申请(要符合申请资格,该子女在美国公民与其申请的配偶结婚时必须在18岁以下)。支持文件包括所有配偶移民申请所需的文件,另外还需要一份继子女的出生公证。继子女不需要填写G-325A 表格,也无需交照片 。申请费同样是420 美元。
于2012年8月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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