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这是自1986年中国颁布的第一部移民法。

新华社报道,该法背后所隐含的政策是中国将加大对非法入境,居留或工作等违法外国人的处罚力度。

这一法律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以下是我本人的初步解读。

关键条例

对雇主的处罚:非法雇佣外国人,雇主将被处以10,000元(合1,574美元)至最高100,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居住证件:外国人工作类居住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90天,最长为5年。非工作类的居住证件的有效期为180天,最长为5年。

生物识别数据:外国人申请居住证件必须向公安局提供指纹和“其他生物识别数据”。除此之外,公安局和外交部也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前提下,实施对已经居留和入境中国的外国人收集生物识别数据的规定。

对非法居留的罚款和拘留:非法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在罚款前会收到警告。严重的情况,将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拘留5到15天。

自动离境和遣送出境: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并且有意在中国“不恰当”的居留将在限期内自动离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但不构成犯罪的将被遣送出境,且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

“人才引进” 签证类别:法律第一次允许给外国发放“人才”签证,但是相关细节将由管理机关制定。

绿卡:管理法进一步规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但是该法依旧处于较高的发放标准,规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管理法并没有设定针对目标人群或者绿卡发放的名额限制。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批准4,752个绿卡给外国人。

外国人居住和工作地点的限制:公安局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那些企图在需要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特定城市居住的外国人和建立工作地点的外国公司进行限制。如果已经居住或成立了工作地点,那么需在规定时间内搬离。

难民:中国国内法第一次明确了其在1951年的难民公约和1967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的义务。人民可以申请难民身份,并且在申请审理期间仍然停留在中国。

报告与举报:单位或个人雇佣外国人或招募外国学生应将雇佣信息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同时,鼓励公民对在中国非法居住或工作的外国人向公安部门“举报线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自2011年12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管理法草案进行了3次审议。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2012年4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入境中国的外国人人数自2000年开始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他指出,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人数由2000年的74,000人增加至2011年的220,000人,大多数人在外国公司工作,当老师,或在外国机构的代表处工作。

先前的管理法无法跟上不断增长的移民趋势。特别是档案记录系统已经过时。目前,外交部负责颁发签证。外国人的信息根据其来访的目的被记录在不同的档案中。结果目前不同的机关单位都可以进入该系统,这使得推行签证规则成为难题。

根据Boston Globe,新的管理法尝试解决的一个特殊问题是,至少在12年内,持有短期签证的外国人要解决在中国延期停留期间内的生活和工作,则需要出境并换发新的短期许可,如旅游签证。有时,中国雇主认为帮助他们的外国雇员申请工作签证很麻烦。

管理法强调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在外国人证件或邀请函上弄虚作假达到获得工作签证的目的,将根据规定被予以处罚。

常务副部长杨焕宁还说道,目前正在考虑对非法入境或非法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建立拘留场所。

我律师所将对管理法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及根据政府对该法的实施,提供更多的细节。

来源:

* 管理法内容

* 中国人大网关于新法报道的网页

* 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拘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4月份)

* 新华社2012年6月30日讯 新法针对外国人非法居留

* 中国国际广播2012年6月29日讯, Stuart Wiggin, 解读国家移民法

* AP 2012年6月30日讯, 新的中国法针对外国人非法工作

* 中国日报2012年7月2日讯,ZHAO Yinan,难民的合法身份

* 全球时报2012年7月2日讯,Xuyang Jingjing, 外国人无视法律将面临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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