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国记者在中国遭到了大量的威胁。现在,华尔街日报社论鼓励其他国家拒绝为中国记者签发签证作为回击。
对入境其他国家的中国国有的媒体工作人员的签证和委派,应以国家支持的暴行被终止。
华尔街日报提议的观点先于议会决定撤销全部近800名中国在美记者的签证。法案要求中国记者的美国签证撤销后的数量,不超过签发给为美国政府工作的记者的中国签证的数量,目前超过的数字是2。
中国媒体互惠法案(H.R.2899)是由来自南加州共和党议员Dana Rohrabacher发起的。
在6月20日的听证会上, Rohrabacher议员在众议院移民政策与执行小组委员会前作证,法案旨在劝阻中国共产党不应限制和阻碍外国记者及报道中国的新闻。
无国界记者监察组在2011-2012年世界性的新闻自由指数上将中国排名在全部179个国家中的第174位。
但是一些美国记者表示对法案感到担忧,称此举可能使得人们对美国新闻自由的努力产生怀疑,并且带来了点燃与中国签证战争的风险,这将导致在中国为商业媒体工作的美国人遭到驱逐,削弱美国对中国的新闻覆盖。
我个人认为法案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目前的法律已经使国务院有权利拒绝为那些不配合互惠政策的国家的记者签发签证。
中国对外国记者的限制
法案主要关注中国对那些为美国广播理事会工作的美国记者的限制。 广播理事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旨在向全球的听众报道美国和世界性的新闻。广播理事会监督美国之声(VOA),自由亚洲电台(RFA),和其他广播组织。中国屏蔽了VOA和RFA的短波广播,卫星电视信号及其网站。只有2名VOA的报道员获得了签证,可以在中国工作。他们的报道活动也遭到了限制,并且还曾经遭到粗暴对待。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Nick Zahn的证词,中国政府自1998年开始也一直拒绝RFA员工的签证申请。
马里兰大学的Robert Daly告诉小组委员会,大约有200名左右的美国人受雇于中国的商业媒体。国务院2011年中国人权报道中谈到了对外国记者的暴力与骚扰。
中央与地方的党的宣传部对待外国记者的限制仍然很严厉,特别是在敏感时期和纪念日。外国新闻发布站报道说外国新闻机构的雇员也遭到了官方的骚扰和恐吓。
2月27日,至少有6名外国记者在报道北京市中心王府井商业区的预谋的集会和一个相关的安全镇压时,遭到了北京便衣的殴打。便衣拖拽其他的报道员和摄像师到胡同或商店里,删除了相机中的影像。后来,公安人员在晚上的时候去了几位西方记者的公寓,警告他们要配合,否则将有丢掉他们工作许可的风险。
根据外国记者协会(FCCC),每五名调查对象中就有一人遭遇过签证威胁或签证延发。有的报道员被明确的告知,对他们签证的签发与他们报道的内容是相关的。在记者调查中,70%人在当年遭遇过干涉或骚扰;40%的人说他们的信息提供人遭到骚扰,拘留或因为与外国记者勾结被叫去问话;33%的人说他们的中国助理处理了来自官方的压力或骚扰。
中国法律与政策网的Elizabeth M. Lynch有一些关于法案的精彩文章,里面详细的列出了外国记者协会的成员记者遭遇的获得或更新他们签证所遇到的问题。例如,华盛顿邮报的Andrew Higgins从2009年开始就等待他的签证。还有一个美国记者,Melissa Chan,因为违反不知名的法律法规在2012年5月份被驱逐出境。外国记者协会记载了无数个发生在外国记者身上遭到中国政权机关阻碍或殴打的事件。但是最近外国记者协会停止报道这方面的事件,因为担心他们在中国的经营会遭到关闭。
在美国由中国政府控制的媒体
在美国,有800名左右的中国记者签证持有人为13个政府经营的新闻机构工作。他们之中,新华社在纽约市时代广场设立了24小时电视广播服务的总部。新华社同时在特克萨斯州设立了AM广播电台。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在华盛顿有摄影棚。中国日报,政府的英文报纸,大约在美国最高每天有170,000份的发行额。
但是John Lenczowski,前国务院冷战分子,让我觉得他的证词有些夸张,他说:“大多数的”持有美国记者签证的中国人“不是真的记者”,而是“政治反情报官员…在该国从事有影响性的行动。”他还说“在美国真正写故事的中国媒体代表的数目极少…他们所从事的获得超过了媒体代表的合理范围。”他们“企图通过”美国的中国不满分子来“骚扰”他们进而“传递消息。”
法案可能点燃签证战争
在6月20日的听证会上,代表Zoe Lofgren (D., 硅谷)指出广播理事会并不感兴趣要在中国安排多于20名的记者。所以即使中国对广播理事会完全敞开大门,法案中也仍要求来自国家控制的媒体的中国记者的数量“不超过” 广播理事会的记者,意思是除中国800名记者中的20人外,其他人的签证都将被撤销。
保护记者委员会警告说法案的通过将导致签证战争的全面爆发,使中国拒绝更大批的签证数量,恶化外国在中国记者的紧张局势。
这也将削弱美国对中国新闻覆盖的能力。
图像:“美国驱逐中国记者”
马里兰大学的Robert Daly论证,法案将使得人们对美国思想自由的努力产生怀疑。世界各国将看到的一幅图像是“美国驱逐中国记者。”
同样,中国法律与政策网的Lynch提问,“这是我们想要的吗?一个自由和朝气蓬勃的新闻媒体曾经是美国的核心信条…但是本质上要从美国根除中国新闻媒体,中国媒体互惠政策将渐渐削弱我们的目标。”Lynch还引用了中国外国记者协会主席Peter Ford的话,说他们“不支持努力限制在一个国家的新闻自由来达到努力提高在另外一个国家的新闻自由。”保护记者委员会也摆出了同样的姿态。
最高法院法官Potter Stewart写道,“审查制度反映了一个社会是否对其自身缺乏自信。”Ginzberg v. 美国, 383 U.S. 463 (1966)。大规模的驱逐中国记者是一种审查制度,而这不应该是美国要传递给中国的信息。
同时,尽管新闻自由在中国是被剥夺的,正如国务院2011年人权报道中的详解,根据中央情报局,在中国的媒体“是更自治的和多种多样的。”这部分是因为新闻机构越来越市场化,需要通过不段的成熟来吸引更多的听众。也可能是部分因为一些中国记者去到美国,见证了新闻自由。
当前的法律已经要求互惠政策
法案真的是成为国务院处理与中国外交政策的一个绝对的攻击。议会听证期间没有任何谈及当前的法律已经要求要在“互惠的基础上”签发记者的签证。INA § 101(a)(15)(I)。只有申请人的政府“批准类似特权的互惠政策给在美国有办公地点的媒体代表”,信息媒体代表才可以获得“I”签证22 C.F.R. § 41.52(a)。国务院问其领事馆签证官“如果有任何外国政府对美国信息媒体代表的工作进行限制要立即向国务院报告…这样国务院就能确定…互惠。”9 FAM 41.52 N10。
目前,互惠政策存在于美国和“所有外国国家。”USCIS AFM Ch. 34.4(a)。换言之,国务院并没有实际行使其权利拒绝那些没有互惠政策国家的记者的签证。没有国务院的官员出席听证期间发表言论。(他们被邀请参加了吗?)
在我看来,我相信目前的法律让国务院能够比提议的法案更好的处理这项微妙的外交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前国务院官员John Lenczowski说中国记者签证持有人不是从事记者活动,而且骚扰中国反对人士的证词是正确的,那么他们的签证根据当前的法律可以而且也应该被撤销,该签证“只”允许他们从事合法的记者活动。
众议院的法案看起来还没有到达接近通过的阶段。只得到了7位支持者—全都是共和党—而且也没从未提供相关的法案给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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